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保证实训教师、学生的人身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场所)6S验收规范》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1.责任人职责。各实训室设专人负责实训设备的安全,责任人须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所有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等记录。
2.签订安全责任状。每年秋季开学签订每学年的实训室安全管理三级责任状,即:教务处代表学校、各分院(中心)、分院(中心)和实训室责任人,明确职责,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3.做到制度上墙。实训室管理制度、实训操作规程和实训室开出项目等须按要求张挂上墙。
4.做好实训安全教育。实训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训教学内容;每个实训项目的第一堂课必须向实训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教育,实训室管理部门要组织教师、实训室责任人和学生定期开展安全演练。
5.实行科学管理。每个实训室都应制定设备台账,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在设备台账上,且摆放整齐。实训仪器、模型、标本、材料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对具有危险性的实训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6.做好实训登记。各实训室负责人要在每学期开学初做好学期实训项目登记;每个实训项目的指导老师要对实训课做好日常实训登记,认真填写登记表,以备检查。
7.做好实训后安全工作。实训结束后,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器材及实训室的门、窗和水、电、气路,确保关好,并严格按照6S验收规范做好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等6个方面的登记,以备学校和分院(中心)检查。
8.建立维护养护及安全隐患台账。各实训室要做好维护养护及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登记,实训室责任人要及时向有关分院(中心)、部门报告维护养护及安全隐患自查情况,并及时整改到位。
9.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实训室安全检查实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学校在每学期初开展实训室安全实地检查,每学期不定期抽查。实训室每月向分院(中心)提交日常实训登记表。
10.及时进行安全报告。实训室负责人和实训指导老师在出现实训安全问题时,应该及时向分院(中心)或学校有关部门报告;每年春夏季学期结束时,实训室负责人须向分院(中心)提交实训室安全情况的学期报告,分院(中心)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实训室安全的学期报告;每年秋冬季学期结束时,实训室负责人须向分院(中心)提交实训室安全情况的年度报告,分院(中心)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实训室安全的年度报告。
11.给予课时补贴。对于责任人履行工作职责到位、未发生安全事故和符合6S管理规范等的实训室,学校给予实训室责任人每月2个课时的补贴,在学期末集中发放。
12.附则。本实施细则从2019年2月起执行,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