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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7日

技师学院教务处、梅岭校区、各分院、各位教师:

根据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的安排,本学期将于第18周结束,为了认真做好期末期间的各项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现将学期末有关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望认真执行。

一、关于考查科目期末考试

考查科目期末考试安排在最后一大节课随堂考。考查科目的总评成绩按学院《关于学生成绩评定的有关规定》要求评定。

二、关于实践性教学

1、6月25日结束本学期所有班级的测绘、设计和实习等实践教学。

2、测绘、设计指导教师在任务下达之前应对课题试做一遍,重要部分(如总装图)应绘制草图。

3、测绘、设计、实习指导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允许迟到、早退、旷课或在休息室聊天、看书报等。

4、实习报告(笔记)、设计、测绘图纸应全批全改并交学生所在分院妥善保管,以备检查。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三、关于理论教学

6月25日结束本学期所有课程教学。

四、关于期末考试

1、时间: 6月28日和6月29日两天完成(第18周)。

2、科目:见《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考试科目》

3、监考:另行通知。教务处重申:监考教师必须按时监考,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监考,须提前1周告知教务处韩晓毅同志;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的公平。

4、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将试卷按学号顺序(小号在上)整理好,到教务处2楼装订,并认真填写试卷袋上“考场情况记录表”中各项内容。

5、阅卷及成绩

(1)阅卷

凡考试科目的试卷都要进行流水阅卷。阅卷前教研室负责将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发至阅卷教师。6月30日—7月1日各教学部门和分院要组织好考试科目任课教师(含兼职、外聘教师)在指定办公场所进行流水阅卷,“试卷分析”在教学系统成绩录入时完成。

(2)成绩

①考后试卷须在3天内(含阅卷时间)交技师学院教务处或分院。

②实践性教学成绩:实践性教学(含实习、课程设计、实践课等)指导教师必须给所有参加实践性教学班级学生评定成绩(百分制)。

③成绩录入

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实习成绩、实践课成绩一律由任课教师本人录入到教学管理

系统。成绩录入必须在7月2日前完成。

五、其他

1、青云谱校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由技师学院教务处确定。

2、体育课教师要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安排课程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六、暑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

暑假及下学期开学时间,以院办通知为准。

教务处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