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部门(分院):
去年,教育部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近期,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做好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也对我省贯彻落实工作下发了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地各校切实推进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以下简称“十项准则”)的贯彻落实,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此,我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标十项准则,制定了《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处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校组织开展学习十项准则和处理办法的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工、学校外聘教师及外聘行政人员。
二、学习时间
2019年6月14日前完成学习活动。各党支部在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各部门(分院)在部门(分院)大会上组织学习。
三、学习要求
各党支部,各部门(分院)要高度重视,对学习活动加强组织,确保学习取得实际效果。对于存在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参加学习的人员,要求会后认真自学。要做好会议记录,请将学习会议情况表(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参会人签字、 未参会人员原因)的纸质稿于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前交教务处吴章荣,会议照片发电子邮箱:496495591@qq.com。
附件: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6月3日
附件: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