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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训管理办法 (修订)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5日

章 总则

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实训管理,明确实训学生培养规定与实训路径,规范岗位技能培养内容和要求,帮助学生提升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生实训为认知实训、跟岗实训、顶岗实训。认知实训是指开展的参观、观摩和体验等认知类培训,由校内外实训指导教师以理论结合实践的授课方式进行培训;跟岗实训是指在规定的实训岗位开展岗位理论及实操技能培训,在校内外实训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以企业新型学徒制模式,组织开展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顶岗实训是指跟岗评价技能达到目标等级水平后,到定向培养的岗位相对独立地参与实际工作。

第二章 实训管理职责和实训学生要求

第三条 实训管理由实训管理部门、实训指导部门和实训指导教师完成。实训管理部门由教务处、学校二级学院和实训基地人力资源部门构成;实训指导部门由校内专业教研室和实训基地部门构成;实训指导教师包括校内实训指导教师和校外实训指导教师。

第四条 实训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实训过程中与政府、企业、学校、实训学生等多方的沟通、协调以及所有对接事项的处理。

(二)负责组织实训培养计划的制订、实训课程的开发。

(三)负责组织完成实训评价体系的建立、评价标准与方法的制订。

(四)负责管控《学生实训培养计划表》的实施与执行。

(五)负责校内外实训指导教师、实训学生的实训过程与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六)负责实训学生的日常管理,包括报到、食宿、协议签订、保险、安全、考勤、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及档案管理等。

第五条 实训指导部门职责:

(一)参与编制《学生实训培养计划表》,安排实训学生每一阶段的实训任务。

(二)参与实训课程的开发和培训工作。

(三)参与实训评价标准和方法的编制及评审。

(四)负责监督《学生实训培养计划表》的实施与执行。

(五)参与实训学生理论与实操评价,负责测评结果的批阅、反馈,解答与技术相关的易错和难懂的知识点。

(六)负责关注本部门实训指导教师、实训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工作情绪,并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条 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一)校内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1.负责对实训学生解读《学生实训培养计划表》,指导实训学生纂写《学生认知、跟岗实训工作手册》。

2.监督实训学生受训情况与受训状态,跟进实训学生理论与实操测评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3.协助实训管理部门做好实训学生各项会议的召开及培训的实施。

4.关注实训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工作情绪,并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二)校外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1.负责执行《学生实训培养计划表》的具体内容。

2.负责实训学生日常实训监督与管理、实训学生任务安排与指导、实训记录与总结的点评、职业化行为评价、实训结果的评价、实训学生异常处理等。

第七条 实训学生要求。实训学生必须遵守实训管理制度及职业化行为标准、操作规范和作业标准,执行各项实训计划,按照实训指导教师的要求,完成实训期间不同阶段的各项任务,主动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岗位实操专业技能等。

第三章 实训管理内容

第八条 认知实训管理内容。

(一)实训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实训学生在认知实训期间的车辆安排、实训基地参观、实训学生就餐、实训课程培训等工作。

(二)实训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实训培养计划,监督并跟进实训指导情况。

第九条 跟岗实训管理内容。

(一)实训管理部门选拔与培养实训指导教师,关注技能导师的能力提升,并为提升技能导师能力提供信息资源和搭建平台。

(二)实训管理部门每月检查《学生认知、跟岗实训工作手册》或顶岗实训平台的填写是否规范,形成《月检查报告》。

(三)实训指导部门依据《职业化行为评价标准》在日常实训指导过程中积极引导实训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规范其职业化行为。

(四)实训管理部门组织实训指导部门按《学生实训培养计划表》开展实训,进行评价。

(五)实训指导部门依据各阶段《学生实训培养计划表》要求,对技能导师进行培训并明确分工。

(六)实训指导部门实时关注本部门实训指导教师和实训学生的思想动态与工作情绪,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做好与实训学生的面谈与沟通工作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

(七)校内实训指导教师每日关注实训情况,及时了解校外实训指导教师对实训计划的执行情况、技能指导情况、《学生认知、跟岗实训工作手册》或顶岗实训平台的填写情况,确保实训的有效性;如发现实训异常情况,及时指导调整,必要时向实训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校外实训指导教师依据学生实训培养计划,做好实训学生的岗位技能培训、实操技能指导、日常实训监督与管理、学生实训结果评价等。

(九)校外实训指导教师依据《职业化行为评价标准》,每月对学生实训期间的劳动纪律、工作执行力与工作态度等职业化行为进行评价,及时将评分结果进行反馈,并签字确认。

(十)校外实训指导教师及时对实训学生《学生认知、跟岗实训工作手册》进行规范点评,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实训学生的日常实训过程进行管理与指导,若发现实训过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正向引导,并反馈至实训管理部门或校内实训指导教师。

第十条 顶岗实训管理内容。

(一)实训管理部门负责拟定顶岗实训协议书。

1.协议中应明确实训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实训期间食宿和休假安排,实训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超出保险赔偿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实训考核方式,违约责任,顶岗实训报酬及支付方式。

2.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六不得”。不得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生顶岗实训;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顶岗实训;不得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实训的女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训;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机构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训工作。

(二)实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学校、实训单位、学生三方签订顶岗实训协议书。组织顶岗实训学生取得毕业证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实训管理部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顶岗实训方案并报教务处和分管校领导。因企业生产或岗位调整等原因需更改实训计划的,须经二级分院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四)顶岗实训期间,实训管理部门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学生实训期间的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在顶岗实训期间,必须为顶岗实训学生购买人身伤害保险。

(五)实训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实训培养计划,监督并跟进实训指导情况。

(六)实训指导部门依据学生实训培养计划,落实顶岗实训期间的技能指导工作,明确顶岗岗位的技能考核要点、评价要求与方式,在实训学生顶岗后,每月按标准评价实训学生的实际技能,填写评价结果,并提报实训管理部门。

(七)实训指导部门运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组织学生成立学习小组,利用通讯、网络或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教学指导,为学生辅导答疑。

第十一条 实训报到管理。

(一)实训学生报到前,实训管理部门提前协调做好宿舍卫生、床位安排、车辆安排、实训基地参观、实训学生就餐、实训课程编制等准备工作。

(二)实训学生报到时,实训管理部门部负责落实实训学生的住宿、实训学生参保、协议签订、实训课程培训等事项,并及时做好记录与信息反馈。

第十二条 实训日常管理。在实训过程中实训学生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实训管理部门做好实训学生的住宿、用餐及安全管理,检查并记录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并进行指导改进。

第十三条 实训档案管理。

(一)实训指导部门负责实训过程中实训计划、实训总结及实训评价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在整理结束一个工作日内提交实训管理部门。

(二)实训管理部门对各实训指导部门提交的资料申核无误后,指定专人进行保管,便于学校教务处做定期检查。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与本办法相冲突的学生实训管理有关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