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严肃从教,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表彰和弘扬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献身教育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充分发挥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引导全校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积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老师”要求,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准则》《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等对师德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以教为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1.学校在编在岗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满2年以上(含2年)的专(兼)职教师及从事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的行政人员均可参评。
2.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每届师德标兵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名。
三、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以校为家,爱校如家;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热情服务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3.育人为本。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事迹突出,或在管理服务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师生满意度高。
4.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敢为人先,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诚实守信,力戒浮躁。
5.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
6.为人师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
7.在实际工作中成绩突出,师德模范事迹典型,或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
四、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各基层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在各支部领导下具体负责。
五、评选程序
1.民主推荐。评选活动在各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各部门要根据规定比例,采取民主评议或其它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在全校范围提出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人选。各支部推荐人选不多于10人(其中本支部推荐人不超过3人)。确定的师德标兵候选人名单,须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预审提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各分院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预审,确定15名师德标兵候选人,确定的师德标兵候选人,须填写《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附件),典型事迹不少于2000字,并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审议提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推荐表及典型事迹进行初审,并广泛征求意见,审议确定10名师德标兵候选人(中层干部候选人不得超过30%)。
4.党委批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议提名情况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师德标兵表彰人选,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六、表彰奖励
当选教师将被授予“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年度师德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每人奖励3000元。其先进模范事迹通过学校相关媒体予以宣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