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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9日

各部门、各分院:

为深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七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2021年5月至6月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目标任务

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切实提高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赛组织委员会(简称校赛组委会),全面领 导和统筹学校本次大赛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蔡天作 花严红

常务副主任:陈根琴

副主任:朱 林 叶水春 李旺达 徐 卫 陈国德 鄢彬华

成 员:顾 晔、王 剑、王蒸仙、李鹏程、刘 曼、万春琳、曾 虎、朱三武、万 嵩、罗东飚、胡丹丹、沈 卓、陈哲亮、余思瑶、胡国林、王静波、刘祖源、袁彬华、宁 熙、邵 蓓、郑 金、苏 芸、陈子林、黄 荣

校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全面负责校赛组织、协调与日常管理工作和参加省赛、国赛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工作。

各分院成立由分院院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院大赛宣传动员、项目指导、项目网报组织等工作;校团委协助组织校赛相关工作。

2.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学校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校外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科研院所及校内专家等共同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和指导工作。

四、参赛项目类型

1.创新类: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2.商业类: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3.工匠类: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国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

6.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历届省级获奖但未在全国大赛获得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也可报名参赛,如比赛成绩排名靠前可推荐至全国参赛,不再颁发相同层次及以下的省级荣誉。

7.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 3月1日之后出生)。

六、参赛方式和要求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七、参赛组别和对象

职教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全日制在校学生。

2.创业组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只能参加创业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技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且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

八、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21年5月—-6月)。参赛团队以班级为单位向所在分院提交书面项目计划书进行报名,由各分院大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指导参赛团队于6月10日前完成学校要求的参赛项目网络报名数量(见附件4)。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报名。参赛项目网报流程详见附件5。

2.分院选拔赛(5月--6月)

各分院自行组织选拔赛(参加分院选拔赛的项目必须是已完成网络报名),并至少遴选推荐3个项目参加校赛。跨院组队参赛的项目由相关分院共同组织选拔赛。

3.学校决赛(6月3日)

学校决赛由现场展示及答辩两个环节组成,参赛顺序由团队负责人抽签决定。团队负责人进行PPT展示介绍,要求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时间不超过8分钟;专家评委进行提问,团队成员进行答辩(5分钟)。

4.省级复赛(7月中旬)

根据校赛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复赛,省级复赛分两轮:网上评审和现场路演。

5.省级决赛(7月下旬)

省教育厅从省赛获奖项目择优推荐参加国赛。

九、大赛奖项

校赛设参赛奖项和组织奖项。奖励办法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1.参赛奖项:校赛奖项按照参赛项目的80%评选;并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 个。另设优秀导师奖若干名。

2.组织奖项:校赛设优秀组织奖1个,优秀组织奖评定根据校赛组织情况和校赛获奖情况综合计算。

十、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规格高、时间紧,各分院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动员组织参加本次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为参赛师生创造条件,确保本次大赛的顺利开展。

2.大力宣传。各分院和相关部门要认真研读大赛文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大赛有关精神,鼓励广大在校生及毕业5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积极报名参赛,激发学生参与“互联网+”大赛的热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3.精心组织。各分院要提前谋划,及时安排,召开赛前动员会,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主动性,做好项目选拔、申报和指导工作,坚持“面上普及、点上培育”,结合专业办学特色,构建“优势专业+特色项目+创新团队”模式,挖掘优质参赛项目。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请各分院(部)相关工作人员及创业导师及时加入2021年“互联网+”工作QQ群(群号:960873595),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5月31日前提交推荐参赛项目统计表(见附件3 )、word版参赛项目计划书、路演展示PPT和1分钟项目介绍视频。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稿,其中参赛项目汇总表还需要提交一份签字盖章纸质稿、项目计划书纸质稿一式六份。6月3日(周四)下午举行校赛。

联系人:王剑 蔡璇琛

联系电话:13767959916 15270957760

邮 箱:8347572@qq.com